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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冥币演分钱“双簧” 男子先骗后抢锒铛入狱添加时间:2017年11月30日
来源: 南宁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nnjjfzlaw.com/
1月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以“冥币”冒充百元钞票,故意掉落以诱骗行人“分钱”,伺机抢夺“拾钱者”财物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把“双簧”演砸,被绳之以法。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6月29日21时许,被告人韦某伙同其“友女”李某(在逃)在南宁市星湖路长城大酒店附近寻觅作案目标。韦某看见一女子独自站在酒店门前,就走过该女子面前,故意掉下一沓“百元钞票”让对方看到后假装离开,李某则上前捡起那沓“百元钞票”,拉住该女子到偏僻角落要求一起“分钱”。韦某见李某缠住该女子后,以“失主”的身份要求两女子还钱,伙同李某共同上演一出“双簧”鬼把戏。李某说自己没拿到钱,要求该女子也打开背包给“失主”检查。韦某见“拾钱”女子不愿意,就百般刁难、恶言相向,以分散该女子的注意力,在一旁的李某见状便拉住该女子的手,抢走背包里的2900元现金迅速逃离现场。韦某见李某得手后也立刻骑自行车逃跑。该女子被抢后打电话给男友,其男友赶到案发现场附近将逃跑的韦某拦下并报警。公安人员赶到后将韦某抓获,当场缴获其随身携带的作案工具-——三沓“冥币”。 据被告人供述,其与“友女”多次在南宁市星湖路一带物色目标,实施假装掉“冥币”要求拾钱者“分钱”的骗局,但均未得逞,不料此次得手后便被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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