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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市割喉残杀女友一审被判死刑后会有转机吗?

添加时间:2017年7月1日   来源: 南宁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nnjjfzlaw.com/
犯罪嫌疑人A,因为从小父母离异导致性格内向,恋爱后过分依恋女友,当女友提出分手后,竟然在闹市地区用携带的刀具割喉,且在被害人挣扎时连续戳刺被害人。场面残忍,被害人几乎被斩首,气管血管全部被割断。由于一审律师在法律上错误的认识,认为恋爱纠纷应该处死刑缓期执行,因此告知A的家属不需进行赔偿,因此双方未达成谅解,故一审法院判决死刑,判决是合理的。一审判决后,团队接手了A家属的委托进行上诉,经过详细的分析与阅卷,找到了两个切入点。第一,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但是一审中未认定。二,受害人家庭及其困难,对于这样的家庭,如果能够尽到赔偿义务,应该能达成谅解,何况双方还是恋人,且双方家庭也认可。但随后的工作困难重重,首先需要说服高院的法官,认定自首情节。但是最重要的是,被害人为川籍,身份地址是地震前地址,目前为废墟,实际居住地不详。经过共同商议努力,最终通过人脉关系寻找到被害人家属,于是兵分两路,派遣谈判技巧较为高超的成员赶赴四川,另外一组搜集自首证据写清上诉材料。在完成上诉材料的同时,四川也传来消息,对方同意了赔偿方案签订了谅解书。在上诉中,我方提出了自首情节及留养嗣用的观点,同时提出了对方的谅解意见,最终得到了高院的认可,改判为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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