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介绍
原创成功经典案例
业务动态
标准
司法解释
业绩回放
办案随笔
刑辩指南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原创成功经典案例
业务动态标准司法解释业绩回放办案随笔刑辩指南强制执行犯罪状态司法鉴定刑事案例刑事诉讼死刑知识刑事文书犯罪类型罪罚轻重刑事证据刑罚分类刑事动态
法律咨询热线
18507712277



经济犯罪案例5:张x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添加时间:2017年4月19日   来源: 南宁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Tags: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情节严重,刑辩律师,广西奎路律师事务所   http://www.nnjjfzlaw.com/

摘要

被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在传销活动中起到组织、领导、协调等关键作用,是体系负责人级别,情节严重,系所起作用较大的主犯,公诉机关建议量刑四年左右,经广西奎路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辩护后,量刑减至两年。

案号:( 2011)青刑初字第58号

案情简介

被告人肖x、付x芳、梅xx等人自2006年起在广西玉林、北海、南宁以参加“连锁销售”、“资本运作”组织为名,通过不断介绍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层级网络关系,要求参加者交纳人民币3800元至69800元不等的费用,并从中按不同比例予以分成,以此获得非法收益的方式进行传销活动。该传销组织制度严格、管理严密,达到老总级别的必须从北海市转移到南宁市居住,每月在南宁市参加老总级别会议,接受业务、保密等行业培训,总结每月伞下工作情况,迎接新老总晋升、复制1万元新上总红包等。该传销组织同属一体系,因下线人员发展迅猛,人数众多,传销组织极其庞大且不断分支,肖x、梅xx等38名被告人级别较高,均为老总以上级别,各被告人伞下发展下线人数均达到30人以上且层级在三层以上。组织内部层级分明,职责分工明确,各人在传销组织内根据所处地位各负其责,在传销活动中均起到组织、领导、协调等关键作用。

被告人x,于2006年2月在玉林市由付x芳介绍,交纳69800元加入“连锁销售”传销组织成为符x月伞下人员,之后引诱他人交纳申购款加入该传销组织成为其下线人员,由于发展人员众多,于2007年4月1日上老总级别:负责管理好自己伞下人员和接受体系负责人的管理,安排培训下线人员如何去发展新人,将自己从老总级别会议里学到的内容传承给自己的下线经理,逐级复制工作。2008年8月成为体系负责人级别,后成立经理室对伞下人员进行管理,主持老总会议,安排、组织老总学习行业知识;向上汇报伞下上总人员情况,对下宣布上总人员,办理新的银行卡作为收取本体系申购款的账户,收取申购款并发放工资。

被告人田x、x芬、x、盛x华、唐x根、x、张x然、王x霏、x、肖x芳、明x、田x、白x秋、杨x、刘x海、郝x国、朱x苇、彭x、朱x良、王x、刘x、刘x顺、刘x明、宋x霞、葛x、蔡x、邵x娟于2009年12月4日在南宁市东皇商务酒店参加老总会议时被公安人员抓获。为此,x和其他犯罪嫌疑人一起被提起公诉,被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应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x委托韦荣奎律师为其辩护。

辩护思路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x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情节,在传销组织内起到了组织、领导、协调等关键作用,系主犯。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辩护人着重从x是较为次要的参与者;主观恶性相对较小,没有强迫和胁迫他人加入;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在量刑时应当对被告人x从轻处罚等方面展开辩护:1、被告人x在本案中只起到次要的作用,是从犯,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银行卡并不在其控制下,对其中的款项不知情。2、主观恶性较小,张x伞下有两条线是自己掏钱购买,利用亲属的身份证自己出钱购买份额,与拉他人加入传销组织引诱他人花钱申购份额,这两种情况的社会危害性是完全不一样的,其犯罪原因是对传销的违法性错误认识,与其他主观上追求犯罪不同。其没有强迫和胁迫他人加入,没有造成恶劣影响。3被告人张x是初犯,归案后认罪态度好,能如实供述自己涉嫌犯罪的事实,认罪态度好,属于坦白交代,应当酌情从轻处罚。

 

案件结果

     法院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认可被告人张x是初犯,归案后认罪态度好,被抓获归案后,被告人张x一直都能够如实供述自己涉嫌犯罪的事实,没有隐瞒自己的所作所为,属于坦白交待。张x自己也是传销活动的受害者。最终认定被告人x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但减轻其量刑,仅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

 

     辩护人:韦荣奎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南宁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507712277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