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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侦查阶段应该如何聘请律师呢?

添加时间:2015年12月7日   来源: 南宁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nnjjfzlaw.com/
  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可以自己聘请,也可以由其亲属代为聘请。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聘请律师的,看守机关应当及时将其请求转达给办理案件的有关侦查机关,侦查机关应当及时向犯罪嫌疑人所委托的人员或者人员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转达该项请求。犯罪嫌疑人仅有聘请律师的要求但提不出具体对象的,侦查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当地律师协会或者司法机关为其推荐律师。聘请律师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1.应当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律师事务所存档。
  2.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呈交办案机关,一份由办案律师入卷。
  3.依照合同约定向律师事务所交费,并索取发票。律师个人是不允许私自收案、收费的。如是亲友代为聘请的律师,则委托人应在与律师第一次会见时,在委托书上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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