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介绍
原创成功经典案例
业务动态
标准
司法解释
业绩回放
办案随笔
刑辩指南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原创成功经典案例业务动态标准司法解释业绩回放办案随笔刑辩指南强制执行犯罪状态司法鉴定刑事案例刑事诉讼死刑知识刑事文书犯罪类型罪罚轻重刑事证据
刑罚分类
刑事动态
法律咨询热线
18507712277



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文集 -> 刑罚分类

死刑判决已下,但在执行之前发现了重大情况,

添加时间:2015年8月24日   来源: 南宁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nnjjfzlaw.com/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执行死刑前发现重大情况需要改判的案件如何适用程序问题的批复》规定——“对核准死刑的判决、裁定生效之后,执行死刑前发现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需要改判的案件,应当由有死刑核准权的人民法院适用审判监督程序依法改判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因此,若死刑判决以下达,但执行之前发现了重大情况,仍然可以改判。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南宁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507712277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