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介绍
原创成功经典案例
业务动态
标准
司法解释
业绩回放
办案随笔
刑辩指南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原创成功经典案例业务动态标准司法解释业绩回放办案随笔刑辩指南强制执行犯罪状态司法鉴定刑事案例刑事诉讼死刑知识刑事文书犯罪类型罪罚轻重刑事证据刑罚分类
刑事动态
法律咨询热线
18507712277



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文集 -> 刑事动态

三年未索回的工资 石门法院三天追回

添加时间:2013年10月23日   来源: 南宁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nnjjfzlaw.com/
“我几百次的索讨不抵法院三天,还是法律的权威大,法官的素质高,今后再遇到这样的情况,不会做过激的事情了,会及时找法院处理,省得多花时间、多花金钱,多伤脑筋。”4月7日,怀揣着刚拿到拖欠工资款的杜某对笔者说。

  2008年1月,杜某给郑某开办的加工厂看守材料仓库,约定每月的工资为1500元。2010年7月,郑某因生意亏本,不再从事加工业务,无需再请人帮忙看守,遂对杜某的工资进行了结算。郑某在付给部分工资后,尚有31000元未支付给杜某,只是给杜某出具了欠条1份。此后,杜某多次找到郑某索讨,但其均以生意亏欠、外债太多、无力偿付为由予以拒付。杜某曾找过劳动监察大队等有关单位无数次,可是剩下的工资款仍然迟迟未追回。

  杜某认为收回工资无望,现年高体弱多病,急需钱治病,就在郑某家中服农药自杀,经抢救捡回一条命。一段时间过后,有朋友指点杜某向法院起诉,杜某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诉至石门法院,请求法院判决郑某立即付清剩下的全部工资。

  法院立案后,承办法官对此高度重视,当天立案,当天送达,当天到相关单位查询郑某的存款情况。并驱车100多公里,当天晚上十点多钟赶到郑某家中,给郑某的家属做思想工作,释明法律法规,尤其重点说明了拖欠工资达到一定的程度构成犯罪。郑某及其家属被法官的精神所感动,被法律的权威所触动。第二天,郑某及其家人到能借到钱的亲友处借钱,第三天,就将欠杜某的工资款全部交给了法院,案件得以调解结案,当即履行。至此,杜某历经三年的漫漫讨薪路在法官的努力下三天就画上了句号。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南宁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507712277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