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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定担任死刑案件辩护人的律师,必须亲自办添加时间:2013年10月16日
来源: 南宁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nnjjfzlaw.com/
关于死刑案件侦查阶段的司法解释,可以参见《关于充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确保死刑案件办理质量的若干规定》。
被指定担任死刑案件辩护人的律师,不得将案件转由律师助理办理;有正当理由不能接受指派的,经法律援助机构同意,由法律援助机构另行指派其他律师办理。 故被指定的律师必须亲自办理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