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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情况算累犯

添加时间:2013年10月16日   来源: 南宁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nnjjfzlaw.com/
什么样的情况算累犯
由于法律规定,累犯,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第65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66条:“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结或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根据刑法,可以看出构成累犯除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前后罪之间没有年限的条件外,其它犯罪都必须要符合以下条件:
  1.前后罪都是判处有期徒刑的,
  2.前一刑罚执行完后五年内再犯罪的,
  3.都要是故意犯罪。
  而在现实生活中,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是比较少的。
  而其他的犯罪如果两次之间超过了五年则不是累犯,如果是教养、管制、拘役的刑罚,则不论间隔多久,都不存在累犯的问题;如果两次犯罪中有一次是过失犯罪,也不适用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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